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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教育部明确: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、实验班、快慢班
  • 所属类别:新闻二    发布日期:2026-4-3      浏览次数:2
  • 教育部明确: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、实验班、快慢班

    记者4月3日从教育部获悉,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,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6年)作出部署,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、实验班、快慢班,推进师资均衡配置、学生随机分班,全面实施均衡编班,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,不得擅自变更。


    据悉,和前两年相比,今年专项行动的覆盖范围从“义务教育”拓展到“普通高中”,贯通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治理链条,明确要求严禁部属高校附中、省属高中、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,形成覆盖中小学全学段的阳光招生体系。


    根据通知要求,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跨区域招生,严禁通过“意向登记”“预录取协议”“保底录取协议”“分班保证协议”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,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“择校费”“意向金”,严禁将招生录取与“捐资助学”“教育基金”等各类赞助挂钩。


    在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方面,通知提出,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。严禁任何地方、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,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。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,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。


    此外,通知还要求加快推进户籍、房产、居住证、社保、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。制订“教育入学一件事”办事指引清单,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、审核、录取等“一网通办”。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,实现“只进一门”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、报名指引等智能咨询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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